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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旅游就是体验民宿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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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分类:蓟县民宿新闻/蓟县乡村新闻][字号:18px/14px/12px][颜色:■■■■■■] |
随着都市消费群体的需求变迁,民宿被当公认为乡村旅游的升级版和高级形态。尤其是台湾的民宿业取得巨大成功、成为全球典范之后,各地都把民宿经济当做发展乡村旅游的落地支撑,甚至不少人直接把民宿当做乡村旅游,认为发展乡村旅游就是要做民宿。
诚然,民宿作为农家乐的4.0版本,在串联带动相关产业链、促进游客消费、带动农民增收上,确实有着其他业态难以比拟的优势。但严格来讲,尽管民宿所承载的休闲度假业态是乡村旅游的高级形式,但它仍不能等同于整个乡村旅游,两者的内涵和价值完全不同。换句话说,如果说乡村旅游是一张大饼,民宿只是其中一个较大的芝麻而已。
那么为何台湾的民宿基本等同于乡村旅游?这是由于台湾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。一方面,台湾的历史相对较短,缺乏像大陆那样的名镇名村以及其他历史文化人文资源,发展乡村旅游所能选择的途径不多。另一方面,台湾的经济较为发达,这决定了都市人的乡村消费需求更强,消费能力更强,已经具备休闲度假的刚需,所以他们的乡村旅游绕过了很多初级形态,直接跨步迈入乡村旅游的高级形态——民宿。
在台湾,很多人并不是为了去乡村度假住民宿,相反是为了体验民宿而去乡村。
从台湾的经验,可以把民宿归定义为:民宿是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,城市人才和资金自觉向乡村流动,利用民居资源、农事资源、景观资源创办个性化的经营项目,形成一个以特色旅馆业为基础,衍生酒吧、茶吧、作坊、民艺、展示等休闲业态的高端休闲项目集合。
对照此来看,我国许多地方并不具备发展民宿的条件。首先,我国东西部发展不均衡,而民宿要求相对较高的消费能力,除了东部沿海地区外,中西部地区并不具备发展民宿的经济支撑。其次,民宿主人是民宿的灵魂。民宿的发展除了硬件建设投入外,还对宿主本人有着相当强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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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蓟县农家院网 作者:蓟县农家院网 整理日期:2015-8-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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