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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探索为农家院发展“松绑”
近年来,无锡作为知名旅游目的地,接待游客数量逐年增长,为了能将更多的游客留下来,城市“慢游居”和乡村“农家乐”在民间悄然兴起。然而在民宿业快速发展的同时,其监管问题日渐显露。记者昨从无锡市公安局获悉,近期,该局经过调研首次对“慢游居”和“农家乐”进行界定并分类管理,通过优化审批备案手续,规范民宿经营、保障游客权益。
  旅游界人士介绍,无锡的“农家乐”大约兴起于2010年前后,近年来在锡山、惠山、滨湖以及宜兴等地日渐红火;“慢游居”的出现则较晚,2012年由北塘区政协一份提案提出,建议利用居民闲置房,鼓励开发家庭旅社,今年开始试点。当下,“慢游居”、“家庭旅馆”、“农家乐”等概念存在定义模糊不清、随意表述的情况。记者从无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,概念的混淆给管理带来不便,规范的第一步即是对各类民宿的概念进行界定进而分类管理。根据最新的规定,“农家乐”是指利用农村庭院等资源,为消费者提供各种旅游体验服务的经营实体;而“慢游居”则是指旅行社等实体经营管理公司租用居民合法住宅、自愿融入政府部门专门服务监督平台、为游客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。
  “无论是‘农家乐’还是‘慢游居’在发展过程中都遇到了发证管理难题。”据公安机关介绍,此前按照旅馆业的发证管理规定,“慢游居”和“农家乐”的审批卡在了房间规模、房屋性质、房屋安全鉴定等一系列门槛上。“民宿经营属于新事物,当前法律政策无明确规定,相关审批只能按照旅馆业审批的规定执行,而旅馆业则有诸如房间数不少于15间、接待人数不低于30人等门槛。”一位农家乐老板说,目前农村地区没有经过审批而实际经营住宿的“农家乐”广泛存在。